在下列情况下,工业厂房应进行可靠性鉴定:
1)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;
2) 用途或者使用环境改变时;
3) 进行改造或者增容、改建或扩建时;
4) 遭受灾害或事故时;
5)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、损伤、变形时。
当工业厂房存在以下情况时,宜进行可靠性鉴定:
1)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;
2)需要进行全面、大规模维修时;
3)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。
这里所说的工业厂房,包括混凝土结构、钢结构、砌体结构为承重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厂房。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,应根据工业厂房的使用历史、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,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。对于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单元,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。